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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全市性社會團體2025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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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全市性社會團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年度檢查辦法》和《浙江省社會團體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全市性社會團體2025年度檢查工作(以下簡稱“年檢”)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5年6月30日前經市民政局批準成立的全市性社會團體(不含登記或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須依法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年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依法登記成立不滿6個月的社會團體,可以不參加2025年度年檢。 二、年檢時間 各全市性社會團體,須于2026年3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年檢材料報送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審查,經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初審通過后,于2026年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 三、年檢方式 年檢采取網上填報、審查方式,社會團體通過浙江省社會組織年檢管理系統辦理,具體填報步驟詳見附件。 市社科聯、市科協、市文聯及市文廣旅體局等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主管的社會團體采取網上聯辦方式進行年檢,全程網上辦理,無須提交紙質材料。 四、提交材料 ??? 1.2025年度《社會團體年度工作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 2.承諾聲明。社會團體在線填報《報告書》,并經負責人審核,在“上傳附件”頁面下載《聲明簽章頁》,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承諾、加蓋社會團體印章后,以圖片格式在附件中上傳提交。 3.整改報告。2024年度未按照規定接受年檢或結論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收到整改通知書的社會團體,須在填報系統填寫整改報告或情況說明,內容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提交。 4.其他材料。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社會團體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社會團體要認真梳理2025年各方面工作情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及時間填報并提交年檢材料。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再受理辦件。 2.年檢材料提交后不可退回修改。確有修改事項的,須在附件中上傳相關情況說明。情況說明須加蓋社會團體印章并報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同意且加蓋印章后上傳。 3.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要及時通知所主管的社會團體參加年檢,指導、督促其按規定要求和期限填報材料,認真組織初審,并出具初審意見(擬合格、擬基本合格、擬不合格)。 4.社會團體應對市民政局及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指出的年檢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其中,收到整改通知書的社會團體要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向市民政局報送整改報告。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民政局將根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浙江省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社會團體年檢期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年檢材料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未按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檢材料的;其他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規定接受年檢的。 六、有關事項 社會團體參加年檢的情況在市民政局網站向社會公布。社會團體應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到市民政局加蓋年檢印鑒。 地址:椒江區市府大道877號開投金融大廈2幢15樓 聯系人:陳紅偉,0576—88698286 年檢技術咨詢電話:0571—81050495,81050591 ? ? ? ?????????????????臺州市民政局 ??????????????????2026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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