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有利于引領和帶動整個養老從業人員隊伍素質的提升,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推動新時代新征程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養老護理員是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關鍵,事關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全局。我市雖然較早出臺了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制度,但是崗位津貼覆蓋率低、激勵作用不夠明顯普遍存在,已經成為制約我市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發展的重要因素,亟需通過修訂實施辦法,提升護理員崗位津貼覆蓋面,從而提升養老護理員待遇水平和崗位認同。 (一)可申請補助的人員 本辦法涉及的補助對象在本市經民政部門備案或審核認定的養老機構(含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中,實際從事養老服務的人員(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人員和專職社區工作者,村兩委工作人員除外),要求滿足工作崗位、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學習打卡、職業道德等補助條件。 (二)補助標準 對符合補助條件的養老護理員,按照技能的五個等級分別給予每人每月200元、25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 (三)辦理程序 由養老機構統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材料,經各地民政部門審核確定后發放。申請人與養老機構解除勞動關系的或脫離養老護理崗位工作,從當月起停止享受崗位津貼。崗位津貼按月直接發放至養老護理員個人賬戶。 (四)明確績效與監督管理 對統籌組織協調、規范發放流程、加強監督檢查提出具體要求。要求各縣(市、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建立持證養老護理員基本信息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嚴格進入和退出機制。要求養老護理員在申請津貼、接受核查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完備的數據、資料和憑證,明確了弄虛作假對養老護理員及其申請機構的處置。明確養老機構不得以津貼為由變相減少護理員工資。 (五)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4年12月施行,有效期1年。 解讀單位:臺州市民政局老齡工作和養老服務處 0576-8187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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